第24章 論我們主之禱告
第二十四章
第二十四章——論我們主之禱告
禱告是心靈向神的提升,或是向神祈求合宜之事。那麼,我們的主在拉撒路的事上,以及在祂受難之時,為何要獻上禱告呢?因為祂那聖潔的心靈既不需要向神提升(因祂已一次且永遠地在位格上與神道聯合),也不需要向神祈求。因為基督是獨一的。然而,祂之所以禱告,是因為祂將我們的人格歸於自己,並將我們的印記取在自己身上,成為我們的榜樣,教導我們向神祈求並努力親近祂,並藉著祂自己的聖潔心靈引導我們走上通往神的道路。因為正如祂[1]忍受了苦難,為我們戰勝了苦難,祂也獻上禱告,正如我所說,引導我們走上通往神的道路,並「成全諸般的義[2]」,正如祂對約翰所說,並使祂的父與我們和好,尊榮祂為始源和因由,並證明祂並非神的仇敵。因為當祂論及拉撒路時說:「父啊,我感謝祢,因為祢已經聽我。我也知道祢常聽我,但我說這話,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,叫他們信是祢差了我來[3]。」這豈不是對所有人最明顯的證明,祂說這話是為了尊榮祂的父為祂自己的因由,並表明祂並非神的仇敵[4]嗎?
再者,當祂說:「父啊,若是可行,求祢叫這杯離開我;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[5]。」這豈不是對所有人[6]都清楚表明,祂說這話是為了教導我們在試煉中只向神求助,並將神的旨意置於我們自己的意願之上,並證明祂確實將我們本性的屬性歸於自己,並且祂確實擁有兩個意志,雖然是自然的,與祂的本性相符,但卻絕不彼此對立嗎?「父」意味著祂與父同質,但「若是可行」並非意味著祂無知(因為對神而言有何不可能?),而是為了教導我們將神的旨意置於我們自己的意願之上。因為唯有違背神的旨意和許可之事才是不可能的[7]。「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」,因為祂既是神,就與父同等;而祂既是人,就顯明了人類的自然意志。因為正是這自然意志尋求逃避死亡。
此外,這些話:「我的神,我的神,為什麼離棄我[8]?」祂說這話是將我們的人格歸於自己[9]。因為神若不被我們視為祂的父,除非有人以心靈微妙的想像來區分可見與可思之物,祂也從未被祂的神性離棄:不,是我們被離棄和忽視了。所以,祂獻上這些禱告,是將我們的人格歸於自己[10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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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馬太福音,拿先素斯‧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6。
[2] 馬太福音三章15節。
[3] 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。
[4] 拿先素斯‧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42;屈梭多模,《約翰福音講道集》63。
[5]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。
[6] 屈梭多模,《馬太福音註釋》二十六章。
[7] 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6。
[8]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。
[9] 拿先素斯‧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6;區利羅,《論正信》;亞他那修,《駁亞流主義》卷四。
[10] 尼撒的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8。